实质废死后将改「终身监禁」? 法务部长郑铭谦:还要再研议

▲法务部长郑铭谦备询。(图/记者郑佩玟摄)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7日)就「宪法法庭113年度宪判字第8号判决宣示相关法令之检讨与修正」,邀法务部长郑铭谦与相关单位专题报告。会前受访被问到,宪法法庭上月做出「死刑有条件合宪」,却遭外界批是「实质废死」,将如何因应?郑铭谦回应,未来无期徒刑可以做层级化的区分,至于是否可能施行「终身监禁」制度,他则说,「还要再研议」。

死刑释宪案9月20日由宪法法庭判决,宣告「部分合宪」并限缩适用范围,除犯罪情节属最严重、第三审需有强制辩护及言词辩论,且需经各级法院法官一致决,被告有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执行死刑。判决一出,外界认为台湾将等同「实质废死」,目前已被科处死刑的死囚皆有机会透过非常上诉逃死,争议不断。

对此,法务部将如何因应?郑铭谦强调,未来无期徒刑可以做层级化的区分,至于是否可能施行「终身监禁」制度,他直言,「还要再研议」。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的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则说,现有的有期徒刑刑度应拉长,科学证据是因国人的平均余命变长了,已经到了80岁上下,因此有期徒刑的上限不能再如同以前一样,「相当于25年有期徒刑」。他说,除死刑和「25年」徒刑间,没有其他徒刑选项可选择,因此应让法官裁量更方便。

法务部在书面报告提到,将在《刑法》、《监狱行刑法》中修法,只要杀人被告在犯罪时、审判中甚至定谳后,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处、执行死刑。但为平衡死刑条件限缩,法务部将修法提高无期徒刑假释门槛,订定「特殊无期徒刑」或「更长期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