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可展延到期日权证 今生效
证交所去(2014)年推出适合中长期投资、可存股收息的展延型权证,首波10档原最后交易日1月28日、到期日1月30日,将于今(29)日展延生效,继续在集中市场挂牌交易。
首次可展延到期日的10档权证是元大宝来证券公司发行的展延型牛证,标的为中华电、台泥、台积电、中钢、兆丰金、富邦金、中信金、正新、中寿、鸿海等大型股。
证交所说明,展延型权证于去(103)年7月31日首波10档上市,其原最后交易日收盘后,如其下限价格达到标的证券收盘价格的80%以下,则发行人应展延权证的存续期间,并于该日以调整履约价格的方式来收取展延期间财务相关费用,持有权证的投资人无须进行任何作业,权证价格亦不受展延机制的影响,展延前后权证价格相同。
展延型权证是由牛熊证演化而来,保有现行牛熊证的定价简单、具停损机制及与标的连动性高的特性,并有不限次数展延到期日的机制,让权证的存续期间可不断地延长,达成中长期投资存股收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