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顶新油品案波及 双方和解统一可获1.7亿元赔偿金

统一主管表示,2014年9月顶新爆发油品事件,统一集团多家公司遭受波及,造成商誉及业务重大损害。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并追诉不法责任,由旗下负责油品业务的子公司统清,委托律师对顶新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刑事告诉,刑事案目前仍在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审理中。

另外统一集团也提出民事求偿,因案件事证庞杂,经法院审理多年,考量审理终结恐仍旷日废时,法院劝谕两造和解,经审酌,双方均有息讼止纷之诚意,被告等并愿诚心填补对统一集团的直接损害部分,并作出赔偿以示歉意,统一集团参考委任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在兼顾实体损害填补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量下,决定接受法院建议,于今天以总赔偿金额1.7亿元,达成诉讼和解。

统一集团会依先前对社会大众之承诺,将所得赔偿金,扣除相关诉讼之法院诉讼费用及处理成本后,全部投入于公益事业及公益团体运用。

在此之前,上周五最高法院也宣判,针对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依食安法贩卖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诈欺取财罪,判刑4年10月;另外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年4月,合计9年2月定谳,魏应充将第三度入狱。喧腾一时的顶新油品案经过多年缠讼,将正式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