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资竹县补助管理维护费 每案最高15万元

新竹县政府文化局为保存活化文化资产,今年文资管理维护已开始受理申请到5月31日截止,每案最高补助15万元。(罗浚滨摄)

新竹县政府文化局为保存活化文化资产,订定「新竹县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聚落建筑群管理维护补助计划」,今年文资管理维护已开始受理申请到5月31日截止,每案最高补助15万元,欢迎县内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聚落建筑群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踊跃提出申请,公私合力守护文化资产。

县长杨文科表示,文化资产经过管理维护才能彰显价值,因文化资产建物年岁久了,难免出现构造材料劣化状况,管理维护就是趁建筑物生小病就赶快看医生处理,避免小病拖延成大病,以降低后续大修的经费,以「花小钱,省大钱」概念,延长古迹历史建筑的生命周期,也减轻管理单位负担。

根据新竹县文化局统计,从2015年到2023年共核定93件文化资产保存、修复、再利用及管理维护案,补助经费超过7百万元,申请案件也从一开始每年8件成长到每年26件。

文化局长章宗耀表示,今年县府编列150万元并争取文化部40万元,文化资产管理维护补助经费有190万元,办理新竹县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聚落建筑群管理维护补助计划。

补助原则以建造物主要构造体为主,优先补助具重要性或急迫性的紧急应变措施,其它项目还包括定期维修、防灾设施设备、无障碍设施设备、紧急救护等。

县内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聚落建筑群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申请,至少自筹30%经费,县府补助上限最高15万元,文化局预计6月邀请专家学者审查,核定结果将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公布于文化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