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390万「泄底标价、安插职位」头城镇长曹干舜下场出炉

宜兰县头城镇长曹干舜2018年涉入头城全镇更换LED灯弊案,从中收贿300万,又被检方查出2015年间涉嫌收贿帮人安插公职;新北地院今宣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6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蔡雯如翻摄)

宜兰县头城镇长曹干舜2018年涉入头城全镇更换LED灯弊案,泄漏厂商标案最低底标价,从中收取300万元贿款,遭新北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未料检方又查出他2015年曾收受林姓镇民90万元贿款,安插其子女进入镇立幼儿园及清洁队就职,追加起诉。新北地院今宣判,判处曹干舜6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

头城镇公所2018年进行换装LED灯泡工程案,庄姓男子专职引荐国内厂商投标政府LED灯案,透过地方人士找曹干舜行贿,曹干舜考量年底即将举行乡镇市长选举,便口头答应称「我会尽量」,之后指示镇公所将全镇路灯汰换成LED灯,并按庄男提供的资料进行标案规画,暗示职员让庄男建议的公司得标,而曹干舜事后也获得300万元贿款。

新北地检署侦办期间,又查出曹干舜涉嫌收贿安插公职,头城镇立幼儿园2015年间曾公开甄选教保员,镇民林男得知后,便向曹干舜透露愿意支付40万元买职位,随后到曹男住所交付现金,而林男女儿被录用后,林男又得知镇公所在进行清洁人员甄选,便再度向曹干舜请托,支付50万元贿金买职位。曹干舜虽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90万元,但仍被检方追加起诉贪污罪嫌。

新北地院认为,曹干舜3次犯罪行为已严重破坏公务员廉洁形象,但考量他犯后均坦承犯行,并已缴回犯罪所得,尚有悔意,因此减轻其刑,LED案件判处4年6月徒刑、2项收贿安插公职分判3年8月徒刑、3年10月徒刑,合并执行6年6月徒刑,并褫夺公权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