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港镇长萧永义收贿关10年定谳 声请释宪结果出炉

宪法法庭。(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5年前担任云林县北港镇镇长的萧永义,为了偿还竞选期间的债务及红白帖开销,竟收贿750万元「卖」6个清洁队队员职缺,去年最高法院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将他判刑10年2月,褫夺公权8年,没收不法所得定谳,他入狱服刑后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2018年12月25日起担任北港镇长的萧永义,为偿还竞选期间所积欠的债务,及应付平日红白帖支出,他在2019年到2020年间,透过友人买卖北港镇「正式清洁队员」职缺,分别收取120至150万元不等的贿款共750万。

萧男收贿后,利用镇长核定正式清洁队员的职权,在甄选评分后,核定让陈男等6人成为北港镇公所正式清洁队员。

去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考量萧永义审理中坦承犯行,及为筹措款项填补选举积欠债务的犯罪动机,对于核定清洁队员任用的职务上行为居于主导地位等犯罪情况,判刑10年2月,没收不法所得750万元。

萧永义声请法规范及裁判宪法审查,他说不违背职务收贿罪的规定刑度过重,不符刑罚体系之均衡原则,应受违宪宣告;确定终局判决抵触宪法之人身自由及诉讼权。

宪法法庭审查庭认为,萧只是争执法院认事用法及刑事立法政策之当否,既未叙明有何抵触宪法之处,亦未具体指摘确定终局判决就法规范之解释及适用,于客观上究有何侵害基本权利或悖离宪法价值之处,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