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街友遭菜刀砍颈缝20多针 好心男挨呛「我要杀了你」仍原谅
新北市57岁的吴姓男子听闻48岁的林姓友人经济困顿,甚至因为付不出房租而沦为街友,好心将人接到自己承租的公寓同住,没想到双方却为了「谁先上厕所」发生争执,他还被持刀砍伤脖子,留下一道6公分的刀伤。虽然这一架吵到险些闹出人命,但吴男最后还是选择原谅朋友,新北地院合议庭日前依杀人未遂罪判林男2年有期徒刑。
▲林、吴两人为了上厕所和睡眠等事起争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吴男接受警方侦讯时证述,今年1月28日凌晨0时许他起床上厕所,林男也起来尿尿,嘴巴却一直念念有词,「我叫他不要吵,他就说我不让他住了,但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接着他就从房间冲到厨房拿菜刀,我跑到客厅,他二话不说就拿菜刀朝我脖子砍下去,我用左手架住他拿刀的手,他就用另一只手掐我脖子,僵持过程中还用台语说『我要将你杀死』、『我要将你的脚砍断』等话。」
这场「谁先上厕所」的纷争导致吴男颈部被砍伤,伤口长达6公分,送医治疗缝合20多针,前后一共待了3个多小时才处理完伤势。不过,林男辩称,当下自己的确有拿菜刀砍人,但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长期接受治疗,事发当天起口角,担心会被打才会跑到厨房拿菜刀自保,况且吴男的伤势是撕裂伤,治疗后随即出院,可见没有生命危险,所以他并没有杀人的行为,应该是普通伤害罪。
▲林男声称,他拿菜刀是为了自保。(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林男明知头、颈部是人体的重要部位,如果持利刃往头、胸等部位猛力挥砍,应该能预见这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加上还有其他证人听到他在争执过程中大喊「我要让你死」,可见就算吴男真的因此死亡,也不算是违背他的本意,上述行为仍是基于杀人之不确定故意。
但考量到吴男事后选择原谅,林男经过医院鉴定,确认在案发当下的确有受到精神障碍影响,合议庭依据《刑法》规定酌情减刑,最后依杀人未遂罪判处林男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