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才發現缺交1片顱骨…病患白白多挨刀 粗心護理師涉傷害起訴
嘉义县黄姓男子因头部受创送到嘉县某医院治疗,医师先后取下黄男左右颅骨各1片减压治疗,并保存于医院骨骼银行,家属后转院至北部医院手术欲进行颅骨成型手术,保管颅骨的李姓护理师未完全交付颅骨,致黄男分2次进行手术,家属因而提告,嘉义地检依过失伤害将李女起诉。
起诉书表示,黄男于2021年9月16日时近中午骑机车行经民雄乡道路,因左侧肢体无力突然倒地,被送医急救,医师施以颅骨减压手术,先后将右颅骨、左颅骨各1片,密封包装保存医院骨骼银行。
同年11月间家属将黄男转院到北部医院治疗,院方安排12月初进行左右颅骨成形手术,黄男家属委托友人张女于11月下旬领取左右颅骨各1片。
但负责骨骼银行保管的47岁李姓护理师,仅将1片右颅骨包装袋交付张女,当时张女质疑是否施行两侧移除颅骨手术登记簿才有2个栏位,李女短暂阅览登记簿后表示没关系,并要求张女在登记簿册2组栏位签名,张女将颅骨送往北部医院,于12月8日医师手术时,发现仅有右颅骨,紧急联系原医院,才又送来另片左颅骨,但已无法同时进行手术,致使黄男于2日后再施术1次。
家属认为护理师李女的疏失,才让黄男进行第2次不必要手术,增加身体伤害风险,对李女提告。
李女坦承第一时间只交付1片颅骨,但否认有伤害犯行;辩称,「登记簿有2个栏位,因为病患做了2次手术,但我没有想到病患将另一侧的头盖骨也拿下来」
检方认为,李女为护理专业人员且负责相关业务,不能诿称不知,又无视登记簿上有取出日期不同2组栏位登记的事实而未心存疑窦。有应注意而不注意的过失,其过失与被害人所受伤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因此,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
手术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