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转院少1片颅骨 害伤者多挨刀!提告护理师疏失

嘉义地检署审理后,依过失伤害将护理师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男子骑车骑到一半突倒地,经送医紧急动手术,医生分两天进行颅骨减压手术,各取下左、右各2片颅骨,并将2片颅骨保存起来,之后黄男转至他院动手术,负责保管颅骨的李姓护理师却少给1片颅骨,让黄男因此多动一次手术,家属认为护理师有疏失,害黄男白挨刀进而提告,嘉义地检署审理后,依过失伤害将护理师起诉。

嘉义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黄姓男子2021年9月16日骑机车行经民雄乡道路,因左侧肢体突然无力倒地,被送到嘉义某医院急救,当时医师先为黄男进行右颅骨减压手术,取下1片右颅骨,隔日再进行左颅骨减压手术,再取下1片左颅骨,2片颅骨分2个密封包装保存在医院的骨骼银行。

之后黄男转院到北部某医院治疗,北部医院安排12月初进行颅骨成形手术,当时黄男双亲委托友人张女11月下旬到嘉义的医院领取颅骨,负责患者骨骼组织保管的47岁李姓护理师,只把右颅骨交给张女,却要求张女在登记簿2组栏位签名,直到北部医院要进行手术时,发现只有右颅骨,紧急联系原医院,但左颅骨送来时,已错过手术时间。

黄男为此又动了第2次手术,才把左颅骨装回去,事后家属认为李女有疏失,让黄男进行第2次不必要手术,增加身体伤害风险,对李女提出告诉,而护理师虽坦承第一时间只交付1片颅骨,但否认有伤害犯行,表示病患做了2次手术,她当时没有想到另一侧头盖骨也拿下来。

检察官认为,李女是护理专业人员又负责相关业务,不能诿称不知,又无视登记簿上有取出日期不同2组栏位登记的事实而未心存疑窦,认为李女有应注意而不注意的过失,其过失与被害人所受伤害有因果关系,侦结后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