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海外設特殊目的公司 正夯

寿险业将于2026年接轨IFRS 17与ICS 2.0,金管会开放寿险业可在海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发行海外债券筹资,目前包括国泰人寿、南山人寿的董事会均已决议,拟在新加坡设立100%持有的SPV。

国寿在今年3月6日通过拟于新加坡设立100%持有的SPV、抢下头香,接着在5月15日董事会通过,拟透过国外SPV再发行300亿元次债,预计今年内完成。

国寿过去也曾为投资英国伦敦的海外不动产设立过SPV。不过依金管会规定,即使寿险公司投资海外不动产曾设立SPV,但因目的性不同,须重新设立以发债为目的的SPV。

南山人寿在5月30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拟在新加坡设立100%持有的SPV,额定资本额2,000万美元,设立后将以发行具资本性质美元债并以所取得资金进行投资为目的。

同为大型寿险的新光人寿先前表示,内部正在评估设立SPV海外发债,待提董事会通过后将对外公告。新寿认为,目前国外市场状况不太理想,利率维持在高档,预料新寿今年应不会去海外设SPV,但会跟着法规来行动,预计最快明年推动。

有别于国泰人寿、南山人寿与新光人寿,富邦金控总经理韩蔚廷先前透露,富邦人寿已公告发行次债250亿元,目前没有进一步的增资计划,暂时也未考虑在海外成立SPV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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