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海外跨业投资 门槛拉高

过去保险业投可资海外保险本业的保险相关事业,如投资或参股海外保险公司、保经代公司等,资本门槛是200%,投资「非保险本业」的银行资本门槛是250%,这次修法是将证券、信用卡等其他非本业投资亦拉高到250%。蔡火炎说明,所谓投资「非保险本业」目前国泰人寿比较多,像国泰金和国寿投资印尼银行、菲律宾银行,而富邦人寿和北富银则一起投资韩国现代信用卡公司。

但考量保险业取得或申报国外保险相关事业之资料或文件之规定,可能与当地主管机关规定不符致无法提供,因此修正为若投资后如因国外法规变更致无法提供,应检具相关文件报准之例外管理规定。其次,鉴于保险业对属保险本业与非保险本业之国外保险相关事业之业务熟悉度不同,采差异化管理。

再者,为兼顾强化国外保险相关事业之监理及董事会重要议案事前提报执行之可能困难,增订「但因时效等具体事由无法事前提报者,得依董事会授权程序办理,并应于事后提报保险业及所属金控之董事会报告」。

最后考量保险业对所投资国外保险相关事业(第一层)如不具控制与从属关系,实务上不易取得其转投资子公司的相关报告,将须提交报告备查之子公司(第二层含以下),修正为保险业单独或与所属金控及其子公司共同投资达具控制与从属关系之国外保险相关事业(第一层)具控制与从属,且有实际营业活动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