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海外跨业投资 门槛拉高

保险业海外投资新规定

保险业打国际杯门槛拉高。金管会6日宣布,将修正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若要转投资海外非保险本业的「保险相关事业」,即国外银行、证券、信用卡公司、租赁等,资本适足率要求一律由200%拉高到250%,且若要转投资海外银行,必须再额外符合三条件,一是要是金控下保险公司、二是金控下有银行、三是银行要共同出资且出资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

金管会要求海外跨业投资必须是有加入金控的保险公司,且投资银行要以金控下银行为主要出资者,同时要保证能取得被投资公司的金检报告、会计师报告等资讯,要了解当地国法令及监理单位权责,有「国泰条款」的意味,亦等于未来非金控下保险公司或金控下没有银行者,不得转投资海外银行。

目前寿险有转投资海外银行的仅国泰人寿,投资菲律宾中华银行22.19%及印尼Mayapada银行,对Mayapada银行原本持股逾37%,但因大股东及授信呆帐问题,国寿在2020年将所有投资一次认损140亿元,且在集中市场逐步出售、认列获利,目前持股已降到20%以下,且转列财务性投资。

另外,投资海外非保险本业者还有富邦人寿,与台北富邦银各投资韩国现代信用卡9.99%,承诺由北富银主导。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新法规要预告60天后看外界有无意见,再视情况决定生效日期,生效后不溯及既往。

目前保险业投可资海外保险本业的保险相关事业,如投资或参股海外保险公司、保经代公司等,资本门槛是200%,投资非保险本业的保险相关事业,是前金管会主委曾铭宗时为鼓励金控打国际杯,开放可借助寿险资金协助,现行有转投资海外银行,但资本门槛是250%,这次修法是将证券、信用卡等其他非本业投资亦拉高到250%。

保险局本次修正「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一拉高非本业投资门槛,二是要求订定经营管理内部作业规范,三是针对有从属关系或有派董监的国外保险相关事业,要有资讯权取得(即业务稽核、会计师查核报告、金检报告)的控管机制,四是要有当地法今及组织架构权责的相关说明;五是要真有投资当地国语言能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