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保险业抢攻外人荷包 OIU外币保单不计入海外投资
▲保险局局长曾玉琼表示,OIU销售的外币保单不计入海外投资限额。
行政院今(2)日通过「国际金融业务条例」修正草案,开放保险业设立国际保险业务分公司(OIU),金管会表示,相较香港、新加坡,我国OIU赋税较具优势,且OIU销售的外币保单也不计入海外投资额度,有利业者开发较具竞争力的商品,扩大保险业者商机、增进我国保险市场国际竞争力。
金管会表示,OIU条例修正通过后,除可扩大我国保险业者商机,提升我国保险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外,草案所规划10年内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及免扣缴所得税等以及10年内所销售的保单有效期间内皆可免税,租税优惠较香港、新加坡更具竞争力,希望可以成功地把这些地区的保险商机吸引过来,未来若成效卓着,不排除可再修法延长税赋优惠期限。
保险局局长曾玉琼表示,开放设立OIU后,未来外国人及法人将可购买以外币支付的旅游平安险、寿险以及投资型保险商品,且当初与财政部协商时,双方对未来若OIU成效卓着,不排除可再修法延长税赋优惠期限已有共识,不过,「卓着」的标准为何?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曾玉琼表示,我国OIU提供前10年免税优惠,在赋税优惠以及资金运用具弹性下,业者在开发商品上也较能有竞争力。根据保险局了解,香港对保险业者课征8.25%的营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印花税都免征,至于新加坡也仅课征10%的营所税。
此外,为增进我国保险市场国际竞争力,保险业者透过OIU销售的外币保单都不计入海外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