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40年换来悲剧 夫妻超心碎!求终止关系结果出炉

收养女弃婴40年换来悲剧,夫妻超级心碎,诉请终止关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年迈的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1984年某日在住家前发现女弃婴欢欢(化名),隔年就收养欢欢当养女,视如己出全心养育。不料,欢欢大学毕业离家后,独自在外生活,并未奉养养父母,甚至在外投资积欠多笔债务,还向他们索要金钱,更用激烈言语亲情勒索,阿国与小萱愤而诉请终止收养关系。

法院审理,阿国与小萱指控,他们迫于迫于无奈,仅能以自身养老基金援助欢欢,甚至动用保单借款,欢欢却未思反哺,反而是多次索要金钱,金额已达数百万元,导致他们精神备受折磨,才会割舍亲情,依法请求终止收养关系。

而他们的另名子女到庭证述,欢欢小时候深受父母疼爱,直到大学毕业,欢欢开公司后,因为债务问题向父母借钱,父母一开始都会给,但欢欢索款频率甚为频繁,每个月都要约10万元,持续长达快要5年,甚至欢欢创业后倒闭的费用,也都由父母帮忙支付。

欢欢还会以快活不下去、要轻生或放火烧家里等言词恐吓,或情绪勒索,而父母均已退休,因此感到很恐慌,与欢欢的关系越来越恶化,父母的身体也受影响,因此要看身心科,头发也都掉光,而欢欢近来也很少关心父母,也无修复亲情的作为。

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近2年间提领或汇款,交予欢欢之借款金额高达200多万元,且借贷频率甚为密集,甚至包含他们的保单质借款项,堪认欢欢所为,实在已经对他们构成精神上之侵害。

法官审酌,小萱长期在外积欠债务,持续密集向养父母借款,并且金额甚钜,期间还以语带要胁或情绪勒索的方式,借以达到索要金钱的目的,致使养父母精神饱受压力,甚至损及身心健康。

法官认,欢欢避不见面,对养父母生活未加闻问,双方少有联络已久,显见亲情与信赖关系已出现严重裂痕,并且欢欢未采取实际修复举动,双方已处于长期无亲子间互动及感情交流的状态。日前依法宣判,养父母声请宣告终止收养关系,于法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