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山佳都市计划通过 下月送内政部审议
树林都市计划通盘检讨20日经新北市都委会审议通过,下月将提交内政部审议。(新北市城乡局提供)
树林、山佳地区的都市计划20日经新北市都委会审议通过,都市计划总面积约928.88公顷,并将部分广场兼停车场用地变更为停车场用地,以提高公共设施用地利用多元性,计划下月将提交内政部审议。
树林都市计划、树林山佳地区都市计划于2011年间发布第二次通盘检讨,迄今已逾20年,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长黄国峰表示,因都市计划面积大,人民陈情多,加上早期都市计划发展与现况不吻合,所以召开多次会议,第三次通盘检讨整合树林、树林山佳地区都市计划,检讨后计划导入公共设施立体化使用、文化资产保存,更重要就无使用需求用地检讨变更以保障地主开发权利。
黄国峰说,通盘检讨范围整并树林、树林山佳地区都市计划,消除计划介面不相容性,以利未来整体发展,范围包含树林都市计划区约674.88公顷及树林山佳地区都市计划区约254公顷。
考量近年来都市化发展迅速,人口集中于都市地区,导致公共设施服务水准降低、停车需求增加等问题,黄国峰说,计划导入公共设施立体化使用精神,将计划范围内部分广场兼停车场用地变更为停车场用地,以提高公共设施用地利用多元性,未来除可提供市民停车空间外,如有市民活动中心、公托中心、图书馆等需求将可一并设置。
此外,考古遗址配合文化资产公告范围,计划也将部分土地变更为保存区,以保存地方文化资产;另配合沙仑排水设施检讨,将无使用需求的河川区检讨变更为毗邻分区,还地于民,以兼顾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及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