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到连法官都同情!他卖毒4次仅赚9300 还借药脚2万元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王姓男子以「中都公司名号,涉嫌贩卖4次海洛因,才进帐新台币9300元,还被药脚以打电动名义借走了2万元未还,王男恐吓要讨债抓人,一罪一罚,高雄地院判王男45年10个月,合并应执行20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有毒品前科,涉嫌在105年5月到6月间,在三民区4度贩卖第一级毒品海洛因给绰号黑记」的男子,各次贩卖金额分别为7000元、500元、800元、1000元。而其中一名朱姓药脚因积欠王男2万元,遭王男以「中都公司」名号恐吓要去朱男上班的地方抓人,王男因此被检方依贩卖一级毒品以及恐吓罪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贩卖一级毒品海洛因的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但王男4次贩卖海洛因所得总款项仅有9300元,若是判处无期徒刑,仍是太重法官因此酌量减轻王男刑期,合并刑期后应执行20年。另催讨朱男积欠的2万元,涉及恐吓罪部分则判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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