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烟广告检举增12倍 裁罚耗时百天

水烟馆业者违法广告促销检举件数近年大增。图为董氏基金会宣导影片。(摘自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网站)

政府近年大力打击烟害,但许多水烟馆业者持续违法广告促销,甚至让顾客在餐厅、酒吧非吸烟区直接吞云吐雾,北市议员曾献莹26日检视发现,去年北市卫生局接获63件检举陈情,较2023年的5件暴增12倍,但最终仅裁罚6件,更离谱的是从检举到裁罚平均耗时133天,执法力度及流程值得检讨。卫生局回应,稽查后须由业者或个人陈述意见、跨局处部会提供资料,使案件处理期程差异大。

近几年水烟窜起,曾献莹昨表示,不少水烟馆结合餐厅、酒吧,诉求时尚、社交、口味新奇,甚至有业者透过脸书或IG刊登各种优惠促销广告,例如节日送水烟、续管特价、凭学生证优惠、举办水烟师讲座等,吸引年轻人上门消费,甚至有大学迎新送旧就选在水烟馆,严重戕害年轻人健康。

根据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资料,水烟是将特殊口味的烟草丝放在烟盘上,再盖上煤来燃烧,烟雾透过水过滤后让人吸入体内,除烟草外,大多还会加香料或其他口味吸引民众尝试。水烟烟雾含有大量有毒化学物质,包括焦油、一氧化碳、重金属和致癌物,有研究指出,吸食1小时水烟,烟雾吸入量是吸食1支纸烟100至200倍,因此吸食水烟也会导致癌症、心血管及肺部疾病等,而且水烟共用滤嘴,感染传染性疾病风险也会增加。

曾献莹表示,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反映,新修正的《烟害防制法》规定,餐饮店、酒吧、夜店等除独立设置的吸烟室外,场所应全面禁烟,业者不得在禁烟场所提供与吸烟有关器物,但该基金会去年接获民众检举54件水烟馆违法案件,其中29件都发生在台北市,大部分都是广告促销及提供吸食等多重违法,希望政府能确实依法取缔。

卫生局健康管理科长林雪兰回应,稽查人员必须实地稽查搜证后再请业者或个人陈述意见,以判断是否违反《烟害防制法》,必要时还需跨局处或跨部会提供相关资料,或请业者及个人再提供资料说明佐证,以致各案件处理期程差异大。

林雪兰说,卫生局去年已发函水烟馆业者,提醒业者避免违反法规,若有违法广告也请业者移除网页内容,水烟属于类烟品,依法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或广告,违者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