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着力保护未成年学生权益

本报讯(记者 鲁磊)为切实提高全省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保障在校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平安校园建设,4月12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十项协作机制 加强未成年学生权益保护的意见》,围绕防范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等难点重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和举措。

根据《意见》,省检察院、教育厅建立检教信息互通研判机制、罪错未成年学生分级干预机制、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涉案未成年学生合力帮教救助机制、校园安全防控协同治理机制、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制、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机制、“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推进机制、法治精品课程研发推广机制、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共享机制等十项协作机制,检教携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例如,在校园安全防控协同治理机制中,《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机关要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检察机关则对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做好培训宣讲工作,强化“不报告即违法”意识,对应当履行强制报告责任而未履行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国教育报》2024年04月15日第1版

作者:记者 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