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酒驾 事后悔意、缓起诉确定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5日晚间涉嫌酒驾,台北地检署8日将他缓起诉1年,并送台湾高检署再议,台高检23日驳回再议、缓起诉确定。

48岁的林峰正5日晚间和朋友聚餐后,近11点载着妻小行经台北市复兴北路地下道出口时,遇到松山分局交通分队路检,酒测值达0.58毫克,而他一度规避吹酒测器。林峰正6日上午被警方移送北检,检方审酌他坦承酒驾、并未肇事,依公共危险罪嫌谕令5000元交保,将全案转为速侦案件

检方调查显示,林峰正得知酒测值超标,竟拒绝在酒测单上签名,仅注明「拒签」,还说「不能理解为何这个数字」等,而且也没有通过直线测试。检方审酌林男法律专才却知法犯法,未树立良好典范,不过事后深具悔意,8日公告对他缓起诉1年,须向公益团体支付4万5000元罚金、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6小时。北检将案件送台湾高检署再议,台高检23日驳回再议,全案缓起诉确定。

《ETtoday新闻云》贴心提醒:喝得醉醉,撞得碎碎!酒后轻飘飘,小心阿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