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3个月生父就离家 41年后成街友好奇才去探视

她出生3个月生父就离家,41年后成街友,好奇才去探视,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63岁男子阿国(化名)被女儿控诉,当年婚后未承担家庭责任,全由母亲打理,她出生未满3个月时,父亲便离家,几年后父母就离婚。她对父亲全无记忆或感情,直到41年后收到社会局公文,才得知父亲成为街友,基于对亲生父亲的好奇才去探视1次,之后也再无联络,因而向法院诉请免除扶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对于女儿的主张他并不争执,同意免除女儿的扶养义务。法官考量,阿国与妻子离异时,双方约定女儿的监护权给母亲,因而全由母亲扶养成人。而阿国2022及2023年所得收入均为0元,名下也并无财产,足认已无谋生力,又无财产足以维生,自有受人扶养之必要。

法官认,阿国的女儿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但阿国并未曾支付扶养费用,也未曾照顾或关心,女儿的过往生活开销均由母亲负担,阿国与女儿对此则均并不争执,堪信阿国确属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人父,在女儿人出生3个月就离家出走,无正当理由而未尽扶养义务,导致全由母亲独力扶养照顾,阿国所为有违身为人父应尽之义务。日前依法宣判,女儿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