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30天就离婚 38年人生不知爸是谁!求免养中风父获准

出生后30天就离婚,38年不知父是谁,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中风父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遭到孩子指控,在他出生后30天时,父母亲就离婚,父亲自此离家不知去向,在他的38年人生里,父亲没有任何参与及探视,也未曾给扶养费或生活费,他自幼便与母亲相依为命,因此向法院诉请免除对父亲的抚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主张,甚至在她未成年时,想要办理护照,但因缺少身为法定代理人之一的父亲相关资讯,无从取得父亲的签名,导致无法成功办理,直到他成年后才首次取得护照,父亲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阿国表示,孩子出生后有养过几天,但离婚后就没再养过,对于孩子的声请无意见。

法官考量,阿国中风后已无工作,也没有固定的住居所,由县政府安置于长期照顾中心,每月安置费用为2.6万元,而阿国2020年无所得,名下仅有2辆无残值的车辆。足认阿国以其现有财产,确有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之情形,自有受扶养之必要。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人父,在孩子成年前,正值壮年而有工作能力,依法自应对孩子负起扶养义务,却未尽为人父应尽之责任,多年来对孩子未予以闻问,导致孩子成长过程中,全仰赖母亲独立扶养照顾,更曾因无法取得阿国签名无从办理护照。

法官认,阿国的孩子成长过程中,从未受到父爱照拂,生活备极艰辛,应认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之义务,情节堪称重大,若认定阿国的孩子仍应负担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其公平。因此,阿国的孩子主张依民法第1118条之1第2项规定,声请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