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前爸妈就已离异 没享受过丝毫父爱!求免扶养责任获准

不满出生前爸妈就已离异,父亲没有让他享受过丝毫父爱,孩子求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遭到孩子指控,在出生前父母就已离婚,出生后还遗弃他,由姑姑与姑丈扶养到小学六年级,之后则由祖父母抚育到成年,多年来父亲仅在需款孔急时,才会与祖父母、姑姑联系讨钱,从未善尽为人父之责,因此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称,父亲无正当理由就未负担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然而,父亲现在居住在长期照护中心,他却被要求负起扶养义务,支付相关费用,显然对他太不公平,实在是有失公允。

阿国对此则表示,他没有扶养过孩子,离婚时孩子尚未出生,在孩子出生之后,就由他的妹妹帮忙扶养,现在孩子主张不扶养他,对此,他并没有意见。

法官考量,阿国身为人父,对孩子于成年前负有扶养义务,但在孩子出生后便未尽扶养义务,对于孩子的生活境况缺乏关心,也未能亲自照顾生活起居,遑论给付扶养费,在成长过程中几近缺席。

法官审酌,阿国长期未尽到为人父之扶养义务,显已构成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属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的孩子依法请求,免除其对于阿国之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