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捡到4万iPhone坚持讨回报 失主告上法院 陆网:大快人心
大陆一名大妈捡到苹果手机,竟狮子大开口索要报酬。(示意图/路透社)
「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是种美德,可是仍有人会坚持索要报酬。大陆贵州一名大妈捡到一只苹果手机后,尽管失主主动提出愿意支付1000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4524元)的感谢费,她仍狮子大开口要求5000元(约新台币2.26万元)的报酬。
据陆媒《红星新闻》报导,贵州石阡县城内某蛋糕店的陈姓员工,今年2月在外出派送蛋糕时,不慎把刚刚花费9500元(约新台币4.3万元)购买的苹果手机搞丢了。陈某后来得知手机被邓姓大妈拾获,随即与对方联系,希望她能归还手机。
陈某表示,自己愿意支付邓某1000元作为感谢,但邓某却坚持要陈某支付5000元,否则不愿归还该手机。陈某无奈只能报警,可是尽管有派出所民警与陈某一起到邓某家中协商,邓某仍坚持不还。
尽管民警到场协商,大妈仍坚持要拿到报酬才愿意归还手机。(图/翻摄自微博)
陈某后来起诉至法院。邓某虽向承办法官坦承拾得的确实是陈某的手机,但她认为,手机是自己捡到的,并非偷盗或者抢劫而来,而且因为与陈某在沟通时存在言语冲突,表示如果陈某从石阡县城放火炮至自己家中才愿意返还手机。可是她又声称,手机已经被她孙子玩丢了。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拾获陈某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应所有权人要求返还拾得遗失物。可是邓某却拒绝返还,并称已经将遗失物丢失,其行为已损害陈某的合法权益。而且她要求陈某从石阡县城放火炮至其家中才愿意返还手机的意见,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最后法院判决邓某要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约新台币3.8万元)。
相关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大陆网友热烈讨论。不少人直言「大快人心」、「贪心不足蛇吞象」、「敬酒不吃吃罚酒的现代样本」、「现实版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大妈这叫敲诈了吧,1000还不知足」、「贪这点小便宜,活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