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送百万名车给女友 不到1年就分手...他告上法院坚持讨回来!

男子强调所送的车子是结婚聘礼。(图/翻摄自微博/江苏新闻

记者李振慧综合报导

南京溧水区一名男子去年与女友热恋期时,大手笔送了一台要价人民币30多万元(约台币126万元)的宾士房车对方,还把车子登记在对方名下,如今分手后却要求拿回车子,搞得2人闹上法庭。男子宣称,这辆车不是普通礼物,而是「聘礼」,既然2人现在没有结婚,当然应该要归还给他。

《江苏新闻》报导,居住在南京的严姓男子,去年5月结识孟姓女子后成为男女朋友,后来大方名车当作定情物送给对方,没想到交往不到1年2人就感情生变。去年11月,严男发现女友停在路边的车子竟然开着车窗,一气之下便拿走对方放在车上皮包,对方报警后发现真相也气到分手,2人当时签了一份协议,上面表示严男所送的车归孟女所有。

严男后来反驳,其实当时他是遭孟女恐吓,如果不签协议书就会让警方继续追究,所以隔天又反悔偷偷把车给开回家。孟女因为严男出尔反尔干脆告上法院,严男也不甘示弱也提起反诉,车子其实是聘礼,2人没结婚的话女方就应该归还给他。

本案23日开庭,溧水区法院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表示,严男送礼时由于没有举办仪式,所以不能判定为聘礼,不过孟女与严男分手后,疑似因为不堪对方骚扰后来又签下同意归还的手写字条,「作为一个成年人,孟女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她既然已表达出同意车子过户意思,那我们就认为这是其确切的意愿。」,最后一审判决孟女应该还车。

►我该答应女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