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15.5小時內對2女高校生襲胸又摸臀 法官判關50天

桃园有名精神状况不稳定的30岁陈姓男子,前年12月初下午放学时段,在中坜区某公车站牌,见1名可爱女高校生等车时拍她肩膀,女学生转身察看,当场遭陈男袭胸,隔天上午8点多,在台铁内坜车站月台上,见另名女学生又伸咸猪手,摸了对方臀部一把,逃亡年余直到去年才落网,桃园地院审结,将陈男依2次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的性骚扰罪,各处拘役30日,应执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起诉事实指出,陈姓男子与2名未成年女子皆不认识,竟基于意图性骚扰的犯意,2022年12月3日下午4点55分,在桃园市中坜区某公车站牌前,趁A女等候公车时,触碰A女肩膀,待她转身未防备而不及抗拒,伸手触摸A女的胸部,对她性骚扰1次得逞;又于2022年12月4日上午8点27分,在桃园市的台铁内坜车站,趁B女等候搭车未防备而不及抗拒之际,伸手触摸B女的臀部,对其性骚扰1次得逞。案经A、B女分别诉请桃园市中坜警分局、铁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报案。

法官审酌,陈男为逞一己私欲,对A、B女分别性骚扰1次,未尊重他人的身体自主权益,造成2名未成年女子惊吓及受辱之感,陈男于缉获后侦讯时大致坦承犯行、法院调查时坦承全部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又被告罹有精神疾病,多次就诊或住院,由于2名女子并无意愿与被告商谈和解,法院自应尊重,不得强命到庭。考量被告自述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危害、且被告近期未有刑事案件等纪录,分别量处主文之刑,并均谕知易科罚金。

桃园一名男子前年12月3、4日在短短15.5小时内,分别在中坜某公车站和台铁内坜车站的月台上,对2名女高校生袭胸又摸臀,桃园地院审结,将陈男依2次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的性骚扰罪,各处拘役30日,应执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