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民事求償 電擊毆打拘禁37天男獲賠77萬餘元

台版柬埔寨案非法私刑拘禁61人,夺3命诈4亿,其中硕士毕业庄男,曾从事保险业、餐饮业,2022年间误信网路求职诈骗,提供银行帐户,掉入求职诈骗陷阱,遭拘禁在桃园据点37天,过程中遭电击殴打、面食下毒,提告求偿77万余元。士林地方法院判傅榆蔺等8人,应连带给付77万余元。

台版柬埔寨案民事求偿案由法院陆续收案审理中,今年3月间,判赔傅榆蔺等10余人,应赔2名被害人共1040万元。本案为第三起宣判,求偿者为遭拘禁施暴者庄男,原本求偿700万元,审判中改求偿77万余元。

庄男主张,他误信网路平台张贴高价承租金融机构帐 户讯息,提供银行帐户,遭傅榆蔺、蔡博臣载至旅馆,陈桦韦、涂世泓、郑育贤带他到银行临柜申办、开通网路帐户,绑定傅榆蔺、蔡博臣指定的第2层帐户为约定转帐帐户,开通生效后,遭郑育贤骗称拿报酬,搭上白牌车遭关押到桃园。

2022年9月28日起,庄男遭控员干部、控员谢承佑、吕政仪、郑文诚等人,上手铐、甩棍、拳头、电击殴打、拘禁,及面食下毒,吃下食物10分钟陷入疲倦、昏睡,至11月3日止,共计遭拘禁37天,求偿薪资损失及精神慰抚金。

判决指出,庄男主张傅榆蔺、陈桦韦、蔡博臣、涂世泓、郑育贤、谢承佑、吕政仪、郑文诚等8人,犯加重强盗罪、私行拘禁罪、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共同侵权行为事实,刑事一审判决在案,被告等人经合法通知,未在言词辩论期日到庭争执,亦未提出任何书状答辩。

法官审酌书证,认定庄男主张为真实,请求被告等人连带赔偿遭拘禁37日期间的薪资损失自属有据,依2022年最低基本薪资为基准每2万5250元计算,37日应赔偿3万1142元;被告等人私行拘禁及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等共同侵权行为,已侵害庄男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造成身心受创,得请求被告等人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74万元,被告等人应连带给付77万1142元。可上诉。

「台版柬埔寨」主嫌「S姐」傅榆蔺。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