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手指虎」打死豬仔 二審今駁上訴維持重判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4人涉虐死林男弃尸案,被称为「台版柬埔寨案」,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今年2月审结,公诉检察官提到此案是「不把人当人看的残忍暴行」,被告把交叠手铐当「手指虎」朝着死者的头部攻击,打完还换球棒,把人活活打死,一审认定刘等4人涉犯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至16年6月不等徒刑,二审今审结,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全案刘男等4人及台中地检署都有针对此案提起上诉,今天审结宣判,由审判长纪文圣、陪席法官姚勋昌、受命法官纪佳良组成的合议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一审国民法官认定,刘男涉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5年6月,郑男涉与少年共同犯重伤害致死罪,累犯加重,判刑16年6月,任男涉犯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私行拘禁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黄男涉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私行拘禁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

检方调查,林姓男子在前年12月7日因提供人头帐户,被刘姓男子等5人(其中一名为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审理),带回台中市北屯区沈阳路的民宅,以抹布塞住嘴巴、蒙住眼睛、手铐、脚镣方式「强控」林男,因林抵抗、呼救,遭刘等人持手铐、棍棒、徒手等方式殴打,林因头损伤而死亡,随后在隔天被刘等人载往新社第七公墓弃尸。

林男尸体曝光后,台中检警追查又是发现是另起「台版柬埔寨案」,由柯姓男子等16人的诈团吸收人头帐户,至少有15人被害,诈骗金额有8400万元,其中林男被打死,涉案的刘姓男子等4人,被检方依杀人、私行拘禁等罪起诉。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人涉在前年底持球棒、手铐等器械,虐死林姓男子后弃尸,检警循线查缉涉案人到案,查扣涉案赃证物。记者陈宏睿/翻摄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人涉在前年底持球棒、手铐等器械,虐死林姓男子后弃尸,检警循线查缉涉案人到案,查扣涉案赃证物。记者陈宏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