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熔爐案狼師未停職 南投縣:教育部函示處分超過

被害女生出面指控刘姓校长长期性骚扰后,又有被害女童说明当年被害经过。图/立委蔡培慧提供

南投县大鞍国小校长刘育成涉多起校园性平事件,监察院认为校园性平事件监督机制严重失灵,今天通过南投县政府纠正案。南投县政府表示,接到网路爆料后,原本就要对刘育成停职处分,但教育部函示,停职逾越「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规范,因此改以请假、离开校园方式处理,并无监督机制失灵。

监察委员指出,去年6月被害学生出面检举,南投县通报系统却没任何纪录,也有名女学生求助辅导调查纪录,被当成机密「代代相传」锁在历任辅导主任抽屉中。不当联系被害学生及家长,还找民代施压导致案件延宕揭露,凸显南投县政府长期对教育人员性平事件通报、监督严重失灵 。

南投县政府表示,去年6月5日网路爆料传出后,立即启动校安通报,并主动联络受害学生,6月8日召开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要对校长停职处分,但教育部函示:停止职务似已逾越「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规定范围。建请非以暂时停止其职务方式办理,方符合法律保留及文义与体系解释例示规定范围。

性平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校长暂时離开校园现场,决议「请假、配合调查、离开校园现场且不得接触疑似被害人」。

去年8月16日新修订性平法第35、46条,就校长涉性平案有停职法源依据。9月5日县府再召开性平会议予以刘姓校长停职之决议,进而在去年12月7日再经过性平会的决议「该名校长永远不录用」。监察院则于9月7日通过纠举刘校长案,同时并请教育部停职该已被县府停职的校长。

南投县政府府完全依照法令积极办理此案,并无「监督机制严重失灵,未依权责要求刘姓校长停职接受调查,衍生干扰调查、意图掩盖事实」的情形。

至于所谓民意代表施压,南投县政府身为地方行政机关,不论有没有民意代表来关心,刘育成校长依法停职后,都未改变任何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