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校长犯多起性侵遭纠正 南投县府驳:依法令从未改变停职处分

国小校长犯多起性侵遭纠正,南投县府驳:依法令从未改变停职处分。(中时资料库)

南投县某国小刘姓校长涉嫌性侵10名学生、性骚扰3名学生,遭监察院弹劾。但监委也因多名资深教育人员知悉却未依法通报处理,南投县府也未依权责要求该校长停职,监督机制严重失灵而纠正县府。南投县政府驳斥,监委新闻稿恐造成外界误解,特别解释,事件爆发后就命该位校长「请假、配合调查、离开校园现场且不得接触疑似被害人」,事后依法停职后,从未改变任何行政处处分。

南投县政府表示,1去年6月5日网路爆料传出后,县府立即启动校安通报,并以电子信箱主动联络贴文之当事者,当事者也具体陈述相关事证资料,县府迅即于6月8日召开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原要予该校长停职处份。

但依教育部函示『停止职务似已逾越「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第25条第1项第1款至第4款例示规定之范围。因此本案建请非以暂时停止其职务方式办理,才能符合法律保留及文义与体系解释例示规定之范围』而未果。但仍考量必要令其暂时離开校园现场,以维护校园安全及保障学生之受教权,所以透过性平会开会讨论,决议命其「请假、配合调查、离开校园现场且不得接触疑似被害人」。

县府说,去年8月16日新修订性平法第35、46条,就刘姓校长涉性平案终于有停职之法源依据。9月5日县府再召开性平会议予以刘姓校长停职之决议,进而在去年12月7日再经过性平会的决议「该名校长永远不录用」。监察院则于9月7日通过纠举刘校长案,同时并请教育部停职该已被县府停职的校长。

南投县政府强调,县府完全依照法令积极办理此案,并无「监督机制严重失灵,未依权责要求刘姓校长停职接受调查,衍生干扰调查、意图掩盖事实」的情形。

至于外传有民意代表施压一节,南投县政府身为地方行政机关,上级或有权机关关心的案子,县府都表示尊重,但不论有没有民意代表来关心,该校长依法停职以后,县府从头到尾没有改变任何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