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机构性侵遭监院纠正 台东县府:已处置、深表遗憾

台东某儿少机构日前发生性侵及不当管教案件,监察院今针对台东县政府提出纠正,台东县府社会处也针对监察院内容做出回应。(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某儿少机构2019年至2020年发生收容少年遭性侵及不当管教,监察委员今天针对台东县政府提出纠正。台东县府回应,案件依相关程序进行调查裁处,对于监察院纠正深表遗憾。

监察院表示,台东县政府社会处轻纵及包庇安置机构人员的不当对待,违失行为情节重大,10日提案纠正台东县政府获监院联席委员会通过。监察委员叶大华、纪惠容、林国明在12日举行记者会说明调查过程。另于4日弹劾台东地院前主任调查保护官洪幸、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

台东县政府回应,社会处已针对6名人员进行完整调查,并已召开审认会议决议其中2名事证明确进行罚缓新台币6万元、公布姓名及不得担任负责人或工作人员1至3年,其余人员查无具体事证

县府说明,案件已依相关程序进行调查裁处,另审认工作人员照顾的行为是与机构管理问题有关,对于机构做出适法处分,处以12万元罚锾,已命令6个月限期改善,未如监院所指情事。本毋枉毋纵确保儿少照顾品质目标努力,对于监察院的纠正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