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跨港大桥断桥事件遭监院纠正 宜县府表尊重
南方澳跨港大桥断桥事件,监察院纠正交通部、航港局、港务公司、宜兰县政府等单位。(本报资料照)
南方澳跨港大桥去年10月发生断桥事件并造成重大伤亡,监察院在完成调查后透过新闻稿点名交通部、公路总局、航港局、港务公司及宜兰县政府等单位均有违失,宜兰县政府表示尊重监察院的调查结果,将在收到纠正文后,对于属于县府该检讨的部分进行改进,不属于县府权责的部分,也会依照实际内容向监察委员提出说明。
宜兰县政府秘书长林茂盛表示,对于发生断桥事件感到很遗憾,事后也与中央一同完成人员的救助、安置等工作,但南方澳跨港大桥县府在2016年就已经将整个桥检资料移交给交通部航港局,之后县府已无权责继续执行桥检工作,但对于监察院的纠正内容,县府表示尊重,同时将在收到纠正公文之后,针对纠正项目逐一检视,属于县府该检讨的部分立即精进改善,不属于县府权责的部分,也会依照实际状况向监委一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