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跨港大桥断桥事件遭监院纠正 宜县府表尊重

南方澳跨港大桥断桥事件监察院纠正交通部航港局港务公司宜兰县政府单位。(本报资料照)

南方澳跨港大桥去年10月发生断桥事件并造成重大伤亡,监察院在完成调查后透过新闻稿点名交通部、公路总局、航港局、港务公司及宜兰县政府等单位均有违失,宜兰县政府表示尊重监察院的调查结果,将在收到纠正文后,对于属于县府该检讨的部分进行改进,不属于县府权责的部分,也会依照实际内容监察委员提出说明。

宜兰县政府秘书长林茂盛表示,对于发生断桥事件感到很遗憾,事后也与中央一同完成人员救助、安置等工作,但南方澳跨港大桥县府在2016年就已经将整个桥检资料移交给交通部航港局,之后县府已无权责继续执行桥检工作,但对于监察院的纠正内容,县府表示尊重,同时将在收到纠正公文之后,针对纠正项目逐一检视,属于县府该检讨的部分立即精进改善,不属于县府权责的部分,也会依照实际状况监委一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