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桥历年检测未到位 交通部遭纠正
南方澳跨港大桥去年崩塌,造成6名外籍渔工罹难。监委张武修、包宗和、蔡崇义表示,桥梁管理机关长期权责不明,导致桥梁检测、评估作业权责不清,宜兰县政府及港务公司近10年来,检测项目未包含钢索及锚定,该桥自2012年移拨为航港局财产后,交通部未纳入桥梁检测,核有违失;监察院9日通过决议,纠正交通部及所属机关,并请宜兰县政府检讨改进。
南方澳大桥为1994年间,前台湾省政府应苏澳渔民要求扩建航道出入口而拨款,委由宜兰县政府主办,亚新顾问公司设计监造,立永营造公司施工,于1998年12月完工并移交苏澳港务分局。
监委表示,南方澳大桥为苏澳镇跨港路附属设施,而跨港路并非一般公路系统,也非商港专用公路,宜兰县政府也不认为是「村里道路」,前基隆港务局于完工移交后,协调交通部公路总局及宜兰县政府等相关机关接管,迄今未果。
监委说,断桥事件发生后,交通部长林佳龙指示运研所拟订具体策进事项;该所在去年12月31日研提「桥梁维护管理策进作为」,认为「南方澳大桥位于商港区,供车辆通行使用,但不属于公路桥梁,类似此种未纳督导及考核范围之桥梁,大多未订定专属桥梁检测规范」。
交通部已在今年1月3日分别修正公布「公路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检测及补强规范」、「公路桥梁设计规范」,将特殊性桥梁列为适用对象。监委指出,交通部前几年怠于中央公路主管机关职责,断桥后始发现「实有必要针对特殊性桥梁之检测及补强订定原则性规定」。
监委提及,南方澳大桥属双叉式单拱桥,造型新颖,结构系统特殊,全世界唯有2座,其检测及维修重点至少应包括钢索及锚头,宜兰县政府及港务公司历年对南方澳大桥虽屡有进行检测及维护作业,然而检测及维护项目均未涵盖攸关结构安全的钢索及锚碇装置,显不到位,须检讨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