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玄宫占国有地 投县府被纠正
南投市三玄宫等建物长期违法占用国有地,南投市公所、南投县政府有重大违失遭监委纠正。(民众提供/杨静茹南投传真)
监察院7日公布监委林郁容、施锦芳的调查报告指出,南投市三玄宫及其附属建物长期违法占用国有地,南投市公所明知未查报,南投县政府也无积极作为,均有重大违失,决议纠正南投县政府及南投市公所。南投县政府及南投市公所均表示,后续将依法令办理。
监委调查,南投市福兴段3笔国有土地,以福兴社区发展协会拟兴建社区活动中心为由,1994年间报经南投县政府转陈原台湾省政府函准该笔土地由农业区土地专案变更为社教用地,但南投市公所完成都市计划变更程序,却未依规定申办拨用,还任由私人在该地盖三玄宫等建物。
南投市三玄宫2001年间向国产署申请租用国有地,出示切结书指三玄宫等建物是1993年7月21日前自建,福兴里办公处也出具证明书,南投市公所核发证明函;监委调阅1993年前后5年的航照图比对,发现1993年前该地没有建物,1994年后土地上始有建物,不符《国产法》规定,所属中区分署今年8月通知三玄宫因申租时附缴证件虚伪不实终止租赁关系。
监委指出,南投市三玄宫及其附属建物长期违法占用国有地,违反《都市计划法》、《农业发展条例》及《建筑法》等,南投市公所明知未查报,南投县政府也无积极作为,均有重大违失,决议纠正南投县政府及南投市公所。
南投市公所表示,监察院曾来函了解此案,都依监委意见处置,待收到正式公文,再依规定处置。南投县政府则说,针对监察院所提意见表示尊重,后续将依相关法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