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非法露营区侵占、滥垦10公顷国有地 监院纠正国产署

监察院。(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花莲东湖生态农场已被交通部认定为违法经营露营营区,且涉占用国有土地,在广达10公顷的园区滥垦开发破坏国土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对违法事证置若罔闻,提前与承租人续约,监察院8日纠正财政部国有财产署。

监察委员蔡崇义、林雅锋表示,花莲县玉里镇高寮南段1019地号国有非公用土地因原承租人超限利用,经花莲县政府通报管理机关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于100年收回,岂料不到1年期间又遭占用对外营利,该署却直至106年经民众检举、县府通报后方才知悉,将案件移送检调侦办,国产署后知后觉,管理机制出现问题无法有效掌握经管土地实况并及时依法处理,明显损及国产权益,核有缺失。

监委指出,花莲县玉里镇高寮南段1019地号国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借由以小吃方式,租用687平方公尺国土作为基地,接着蚕食鲸吞,扩大占用周边65,001平方公尺国有地,经营露营区对外牟利,不仅侵占国产,更有破坏山林危害国土保安、危及游客安全等疑虑,违法事证明确。

本案经台湾花莲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办、监察院立案调查后,国产署仍对违法事证置若罔闻,承办人员且将原订于108年12月31日终止之基地租约,于107年10月3日再度与承租人续约至116年12月31日止,形同违反租约者毫不受影响仍可获续约,国产署竟未产生警惕之心,续约延长租期任令国土持续被破坏。

监委也提到,花莲烟叶厂自91年移交国产署接管后,虽曾办理国际石雕艺术季」、使用分区变更、房地标租,以及与地方政府研商共同开发对策,惟均无具体成效,致房地闲置迄今。而期间更因疏于维护、管理,3栋桧木厂房窃贼侵入窃盗桧木梁柱,造成建物塌陷,结构岌岌可危。国产署允应与花莲县政府、吉安乡公所商对策,结合地方所需,积极活化花莲烟叶厂旧址,使其发挥国产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