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oBike北市合法!新北市看不下去出手了:新增6行政区禁令
▲oBike全台处处可见,占满整排机车格,被称为「福寿螺」,新竹网友怒:公车站牌都沦陷!(图/翻摄自「新竹爆料公社」
相较于台北市府傍晚声明,仍然允许oBike会要求业者适时调度车辆,分散车辆投放。新北市政府「更硬了」!新北市在北市府声明稿后,也发公告表示将「扩大禁令」,新增树林区、五股区、泰山区、三峡区、莺歌区、瑞芳区等6行政区机车停车位禁止租赁自行车停放。
新北市府10日晚间指出,租赁自行车禁停范围,系依据停车场法第13条「地方主管机关应于路边停车场开放使用前,将设置地点、停车种类、收费时间、收费方式、费率及其他规定事项公告周知。变更及废止时,亦同。」及交通道路管理处罚条例第74条「慢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四、不依规定停放车辆。」之规定办理。
▼中和开始大动作拖吊oBike,网友大赞。(图/翻摄脸书「我是中和人」)
新北市府晚间表示,公告范围内之机车、自行车停车位均属新北市依法设置「路边停车场」,是供公众停车使用。而如oBike的租赁自行车停放于停车格时系属等待出租之营业行为,长时间占用,排挤公众停车使用,已严重影响停车秩序。为加强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新北市公告限制禁止具营利性质之租赁自行车占用公用停车位,自于法有据。
经交通局勘查,树林区、五股区、泰山区、三峡区、莺歌区、瑞芳区等6行政区,现况路边停车位亦有租赁自行车业者大量投车之情形,排挤公众停车使用,恶化停车秩序,已于10日发布公告新增前述6个行政区机车停车位禁止租赁自行车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