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这11区」oBike占用机车格「会开罚」

▲无桩oBike造成马路乱象。(图/记者林世文摄)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oBike自5月起开始在大台北地区投放后,不少民众都发现已经出现占用机车格、违规乱停等状况。为有效规范停车秩序,避免业者营业行为影响民众停车权益新北市交通局今(7)日公告,「租赁自行车禁止停车范围,共11区,民众请多加注意。

交通局长声威表示,oBike虽然是创新的商业模式,也乐见绿色运输,但是租赁自行车为营利工具,故不应该比照一般用路人适用停车规定,更不该占用公用停车位,影响民众权益。因此,在中央法规明订出来之前,交通局先行公告「禁停范围」有,三重区、土城区中和区永和区、板桥区、新店区、新庄区、芦洲区、淡水区汐止区及林口区等11区之机车停车位、各捷运站、火车站大众运输站周边的自行车停车位及其他特定路段区域的机车格与自行车格。例外的地方为,较难停车的风景区老街等,经评估有禁止之必要,会设置「禁停告示牌」或于地面「绘设禁停标字」作为取缔依据。同时,新北市正积极针对租赁自行车研拟自治条例预计今年9月送议会审查

目前交通局公告的11区皆属「人口密集区域」,早有民众机车停车的问题,且各大众运输场站周边机车或自行车停车位皆有供不应求的情形,实不得再任由具营利性质之租赁自行车占用公用停车位。另外,新北市交通局为了鼓励绿色运输发展,将会在不排挤既有的汽、机车停车格,以及红线管制前提下,陆续检讨并规划增设自行车停车空间,希望可改善停车乱象。

交通局也再次提醒民众,虽现行中央法规没有针对租赁自行车的相关法条,但并非无法可管,员警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4条规定,向违规者新台币300以上、600元以下的罚锾,并移置保管违规车辆

▼民众今日起必须注意停车位置。(图/记者林世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