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烟捐经费买慰问花篮、吃餐叙? 监察院再打财政部

地方烟捐经费监委调查指出挪作他用。(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审计部在105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指出,部分地方政府获配烟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烟品查缉经费之支用有未符专款专用规定等情,监委仉桂美、江绮雯、江明苍调查更发现烟捐查缉经费被用来支付研考会人事国外研习员工尾牙餐叙、慰问花篮等等,监察院6日通过监委报告,纠正财政部

地方烟捐经费应该用来查缉的部分,被监委查出挪作他用,根据仉桂美、江绮雯、江明苍调查指出,各直辖市及县(市)政府101至106年获配查缉经费计新台币9亿7956万元,实支数6亿8579万余元,执行率仅70.01%,其中花莲县政府连续5年执行率不及6成,而新竹市政府甚至连续5年执行率不及5成。

另外賸余经费2亿9376万余元当中,报告指出,除保留1亿5082万余元及转入专户2607万余元供以后年度办理私劣烟品查缉业务外,剩余1亿1686万余元0又迳行解缴市县库,并未留下供以后年度办理私劣烟品查缉等用途,也不符专款专用之规定。

▲监察院。(图/本报资料照)

报告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将烟捐查缉经费运用于研考会人事,或金融管理、查缉酒类业务费,或购置设备非专用于私劣烟品查缉,或列支非属烟酒管理业务人员薪给及与查缉无涉之国外研习,有违专款专用原则等情,南投县政府、屏东县政府、新竹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更发现查缉经费支应考察分摊款、员工尾牙餐叙与慰问花篮等与私劣烟品查缉业务无直接相关之费用,或购置非专用于烟酒查缉业务之电脑设备,或支用于非专责办理烟酒管理业务人员之薪给等情事,亦有违专款专用原则。

监委批评,国库署并未实地考核其支用情形,任事态度消极推诿,对于地方政府获配查缉经费之支用情形,长期未派员实地查核,肇致地方政府运用查缉经费之违失持续多年,确有怠失。

另外,监委也指出,财政部对于地方政府执行查缉经费有多次违反专款专用规定或迟未改善之情形,并未纳入查缉经费分配指标项目计算,无法收儆示效果急需检讨经费分配机制,并督促地方政府妥善运用查缉经费,将一并要求财政部检讨改善。

事实上财政部虽已修正「烟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烟品查缉及防制烟品税捐逃漏经费运用要点」,将地方政府获配经费之比率由60%调降为55%,并以函文要求地方政府应依专款专用原则办理,还用国库署并无获悉地方政府有重大违失案件,基于尊重地方自治,故未办理实地查核为由回复监委,但没有被接受,监察院6日通过监委报告,纠正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