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公帑3千万!地产基金补助核准轻率 经济部遭纠正

经济部成立地产基金成效不彰,2日遭监察院纠正。(图/翻摄自经济部)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协助地方发展特色产业,经济部成立地方产业发展基金,但基金补助计划自从98年上路到去年为止,总计执行246案,补助总额达24亿余元,但经监委仉桂美等人调查后发现,地产基金连年发生短绌,经济部却未加强审核机制,且成效也不彰,部分行政区获多次补助却仍无特色产业发展,因此2日通过纠正经济部。

经监委仉桂美、陈庆财、江明苍调查后提案指出,因中央财政困难,导致地产基金经费逐年减少,在没有其他主要稳定之基金收入来源下,地产基金连年发生短绌,让基金结余持续萎缩,总计从98年到104年为止,共计执行246案,补助总额为24亿余元,但其中只有101与102年度各1件通路发展计划有回馈机制,到104年度止回馈金额预估仅53万余元,「获补助计划中提出回馈金机制之件数甚少、金额甚低,实难发挥活水功能,基金来源仅能仰赖国库拨款」。

监察报告指出,地产基金自98到104年度止核定补助计划中,终止及取消共计22案,经结算动支补助经费总计2865万1622元,且部分地方政府因执行上开终止案件,亦动支经费总计222万9466元。终止原因中,包括经费动支严重落后、计划执行内容成果绩效与原核定计划差异甚大;累计实际执行率低;执行内容与原核定计划不符;采购招标县府评估硬体执行困难或一再流标;甚至有因土地交通问题无法解决等原因终止计划。

监委表示,这显示出部分地方政府提出计划考量评估未尽周详前置作业不足,「即便执行面困难重重或无法明确掌控,仍草率向经济部提出申请」,但经济部在地产基金连年短绌财务困难下,却始终未能检讨强化审核机制,对计划可行性周延性无法严予把关,就轻率给予核准补助,导致计划经核定后已启动执行动支补助经费,却仍因窒碍难行而告终止,到目前为止已浪费公帑3088万余元,难辞怠失之咎,实属不当。

此外,调查报告另指出,地产基金成立7年以来,有地方行政区到现在都还未受补助,或有行政区屡获补助却仍无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效益显然不彰,经济部却始终未检讨修正策略方向;也未正视地产基金业务与中央其他部会多所重叠情形,迟未落实加强建置整合资源并统筹运用之机制与平台,以提升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没有检讨地产基金现行绩效指标订定过于宽松,且未能完整呈现地方产业发展的需求,不但不切合政策所需,同时缺乏短、中、长期绩效管理策略等缺失,因此要求经济部检讨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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