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三重鉴案未经部长核准就申请发价书 国防部遭纠正
监委王美玉、王丽珍指出,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为办理爱国者三型飞弹重鉴测新增工作计划需求,未遵守计划签核程序,经国防部核定,迳自函请驻美军事代表团洽美方申请发价书,因这项重鉴采购案耗资6.09亿美元,却越权未按程序办理,显有行政违失,通过纠正国防部。
监察院国防及情报委员会于本月18日通过监委王美玉、王丽珍所提调查报告及对国防部的纠正案。
2位监委表示,国防部为维持爱国者三型飞弹效能,定期需循军购方式请美方更新重要组件,并执行重鉴,所需费用属作业维持类,预算约6.09亿美元,却未经过国防部长核准,迳自向美方申请发价书,导致立法院在美方公布知会国会审查后才知道有这项军购。
经调查发现,对美军购案发价书需求信函(LOR for LOA)递交,依2013年8月修颁的「国军对美军购案管制作业规定」,由国防部统筹,且递交前须先签奉部长核定,然而国防部2017年1月26日废止规定,「作业维持类」军购案作业程序改由「各预算科目主管单位视需要修颁业管规定」。
监委说,但国防部却未追踪后续办理情形,形成发价书需求信函递交管制作业空窗期,衍生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为办理「爱国者三型飞弹重鉴测」,未经部长核定,迳向美递交发价书需求信函,引发立法院于美方公布知会国会审查后始知该军购案之事件,显有违失。
由于重鉴案金额庞大,监委表示,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未将预算纳入5年施政计划,即递交发价书需求信函,警觉心不足。监委说明,为办理爱国者三型飞弹重鉴案,防空部于2017年6月即请美方报价,并于2016年底及2019年初两次洽美修订报价资料,然第2次报价的修订,迄2019年6月仍未获回复。
其次,美方于2019年4月告知由于修订报价需要时间,该军售案迄2020年1月都极可能不会执行,防空部于发价书需求信函递交作业管制空窗期间,基于军购程序冗长、报价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案适用「知会国会」程序、共军扰台及开案压力下,于2019年6月25日向美递交发价书需求信函,固有其考量,但爱三重鉴案金额庞大,未呈报预算需求,即迳予递交发架书需求信函,警觉心仍有不足,允宜检讨。
此外,监委也说,对美军购案作业程序非操之在我,特别是要求美方修改报价资料时,要求发价书需求信函递交前,须先将预算先纳入5年施政计划,然而作法上仅藉每年1次的「作业维持费纲要计划」纳入预算,未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