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风电厂员工回公司打卡遭堆高机撞死 新北认定属职灾
新北市劳检处已要求雇主立即停止使用肇灾堆高机,另纵然本次意外属道路交通事故,但考量黄女当时仍在工作期间,应认属为职业灾害。(陈慰慈摄)
新北八里台北港内一家离岸风电设备公司26岁黄姓女员工,5日晚间于厂区骑乘机车前往办公室打卡途中,与外籍移工驾驶的堆高机发生碰撞,黄女头部重创送医宣告不治,新北市劳检处已要求雇主立即停止使用肇灾堆高机,另纵然本次意外属道路交通事故,但考量黄女当时仍在工作期间,应认属为职业灾害。
劳检处12月5日晚间接获通报,台北港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位女性员工受伤,经初步调查发现,当日晚间6时左右,港区内某厂商所雇黄姓劳工于骑乘机车前往办公室打卡途中,与道路上行驶的堆高机发生碰撞,造成黄女头部遭受撞击,经紧急送往医院急救后,仍因伤重不治死亡。
为避免灾害扩大,劳检处已要求雇主立即停止使用肇灾堆高机,未来在改善计划未经核备前,不得再使劳工驾驶肇灾堆高机;此外,纵然本次意外属道路交通事故,但考量黄女当时仍在工作期间,应认属为职业灾害。为保障黄女家属权益,劳检处将要求雇主给付职灾补偿费用,并协助家属办理职灾慰助,同时将个资转送劳保局提供必要的协助。
至于雇主是否涉有过失,仍待未来调查确认,未来如确认雇主涉有过失,将函请地检署侦办,但如经不起诉、缓起诉处分确定或无罪、缓刑裁判确定时,将再依职安法处3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