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无聊「路过」法院公证!有新欢才发现自己已婚
▲林男路过结婚成定局,现在如果想要结婚,还得先离婚。(图/东森新闻)
婚姻绝对不能儿戏!8年前一对刚认识并陷入热恋的男女,因为一时好玩,在「路过」台北地方法院时,竟跑进去公证结婚。虽然男女双方在4个月后就分手,但这段婚姻却依然具备效力,直到男方另结新欢想结婚,才发现自己早就已婚。
8年前,就读台大研究所的林男与中兴大学研究所的林女在路上邂逅后,随即陷入热恋,有次经过台北地方法院时,一时兴起,就跑到了法院内公证结婚。男方还找来高中同学和同学的弟弟帮忙证婚,女方在当下也欣然接受。
林男和林女终究因为远距离恋情,在4个月后分手,而2人也没把当时的「玩笑」放在心上。直到2008年,林男想与新欢结婚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已婚。尽管双方表示,当初只是因为「一时好玩」。但法官认为,2人都是高知识份子,应该知道公证结婚的效力,而且2人也确实在法院举行了公开的结婚仪式,还经过法官公证,因此在7日判2人还是夫妻。
律师蔡志雄表示,当下双方意识都相当清楚,并没有诈欺、胁迫的情势,所以依据当时法令是采仪式婚,他们的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现在,这对年轻男女可能得为当年的「一时好玩」,再度「路过」法院去办理离婚手续。(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