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男杀猴进补 火烤去毛猴身像婴儿 邻妇目睹吓坏

▲去毛的猴子尸体和小婴儿看起来没两样。(图/台东警察局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时序进入立冬,近日东北季风增强,天气转为湿冷,台东市林姓男子杀猴进补养身,以喷枪喷火去毛后的猴子就像婴儿般,邻妇撞见以为他正在杀婴当场吓了一大跳,警方获报将男子移送法办

台东分局宝桑派出所11日傍晚接获民众报案,指台东巿胜利街某处有人正在宰杀猴子烹煮,警方赶到现场,看到林姓男子用喷枪去除猴子身上毛发,准备宰杀肢解,员警赶紧制止,但猴子早已回天乏术,去毛的猴子和小婴儿看起来没两样。

员警询问林姓男子为何宰杀猴子,林男说,天气逐渐转凉,看到许多人吃姜母鸭羊肉炉补身,他也想吃猴子进补,邻居和警方听了直呼太「夸张」了。

「吓死人了!」报案妇人心有余悸的说,11日晚间她看到林姓男子拿着喷枪喷火,火烧东西就像小婴儿般,有头、有手也有脚,心想太不可思议了,趋前仔细一瞧,「阿娘喂!」原来是一只没毛的猴子尸体,这不是保育类动物吗?怎么可以宰来吃下肚,于是紧急报警处理。

警方请台东县政府农业畜产保育科人员到场检视「尸体」,确定为保育类动物台湾猕猴侦讯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将林姓男子移送侦办。

台东分局长魏仲亨表示,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不得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违反者恐面临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得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警方也呼吁,民众遇天寒欲以火锅、羊肉炉或姜母鸭等食品烹煮聚餐之际,难免会加入酒精提味或小酌一番使身体暖和,亦应注意切莫酒后驾车,以免触犯公共危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