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虐婴案社会局遭指访视不周 生父疑被下「封口令」

中华民国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左)今赴台东市殡仪馆,针对台东虐婴案召开记者会,质疑社会安全网漏洞,未善尽后续访视之责。(萧嘉蕙摄)

台东虐婴案令人发指,原受社会处安置的龙凤胎,今年8月底返家,其中,11月大女婴疑受生母及同居人家暴,10月14日抢救不治死亡,中华民国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质疑社会安全网漏洞,未善尽后续访视之责,另外传生父遭下封口令,否则不予以丧葬补助,对此,社会处澄清并表示,皆依规定办理。

女婴生父在儿权会台东志工李濂淞襄助下,16日于台东市殡仪馆为爱女安灵,灵堂摆上奶瓶、零嘴和布偶。(萧嘉蕙摄)

11月大女婴21日即将满周岁,疑似遭生母和同居人施虐,8日送医抢救,14日宣告死亡,生父16日为爱女安灵,灵堂摆上奶瓶、零嘴和布偶娃娃,遗像中眉开眼笑的模样,看得令人鼻酸。

去年11月,台东28岁女子与第3任丈夫产下龙凤胎,后因感情不睦离异,女方虽获扶养权,但因经济状况不佳,无力养育,遂委托台东县社会处安置,期间接受为期50小时亲职教育,经评估后,于今年8月30日返家。

10月8日,11月大女婴因头部受重创,出现溢奶、呼吸困难等情况,送医急救,经医生检查发现,全身多处陈旧伤,14日上午8点宣告死亡。

台东虐婴案返家后追踪辅导备受关注,中华民国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今上午赴台东市立殡仪馆召开记者会。她表示,女婴返家仅1个多月时间便死亡,且身上有新旧伤,这段期间「社工在这段期间到底访视了多少次,用什么样的方式,还是只是去那边,看到孩子是活着就行了吗?」

台东县社会处长陈淑兰说明,女婴返家后,社工人员与生母联系访视2、3次,另澄清绝无外界传言封口令之事,已先予以1万元补助。(萧嘉蕙摄)

对此,台东县社会处长陈淑兰表示,依规定每月进行1次访视,自8月30日返家至10月8日送医期间,社工人员与林姓生母联系访视2、3次,原定9月11日进行居家访视,评估亲职复能状况,但因母亲携女婴赴台北而取消。

另外,外界传言社会处曾要求生父对外避谈此案,否则不予以补助丧葬费,甚至一度阻止设灵位。台东县议员陈志峰表示,社会处不该有卸责姿态,甚至于对女婴生父说「不要再对外、甚至记者,有任何的多做解释。」

陈淑兰强调,未第一时间设置灵堂,是因为遗体尚未领回,且绝无外传封口令之事,昨日与生父会面已先予以1万元补助,可能联系沟通上有误解。对于整起事件,后续亦进行内部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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