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凯虐死案遭疑「应访4次只去1次」 北市社会局回应了

北市社会局今(13)日澄清,依法规定首次访视应于收托后1个月内进行,而提供全日、夜间托育服务者「每年访视4次」,本案孩童9月始托,故去年9月26日前往访视,针对褓母也已访视3次。(本报资料照片)

保母虐死男童案目前仍由检警侦办中,昨日民进党透过社交平台,发文指称「男童自新北转介到台北后,台北市社会局期间本该进行4次查访, 但实际上只查访1次」;对此北市社会局今(13)日澄清,依法规定首次访视应于收托后1个月内进行,而提供全日、夜间托育服务者「每年访视4次」,本案孩童9月始托,故去年9月26日前往访视,针对褓母也已访视3次。

社会局指出,褓母访视方式及次数规定,依《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首次访视,应于收托后1个月内进行,提供全日、夜间托育服务者,「每年访视4次」,此前另有2次访视。

社会局表示,《居家登记管理办法》主要系范定托育服务管理机制,本案居服中心皆依规定进行访视,此前另有2次访视;而本案孩童于9月始托,故居服中心即于去年9月26日前往访视,按规定依中央政府各项指引评估,当次并无异状,另由儿盟社工定期1个月访视1次,以了解儿童照顾状况。

社会局说明,访视依中央规范执行,未有该访视而为访视之情事,故此澄清。发生憾事,亦感震惊悲痛,去年12月25日接获儿保案通报后,立即派员至本案保母托育地访视,续依儿少保处理流程调查,本案已由检调司法侦查中。

社会局强调,考量等待出养之无依儿童多为家庭功能不佳,缺乏亲属照顾资源,建议中央政府应修正办法,建议孩童出养前应改为寄养家庭收托或机构收托;如为保母收托,应全面增加社工访视频率为每月2次,并应以看到儿童身心情况为原则,且同时加强与个管社工和辖管保母社工横向联系,掌握儿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