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儿虐案疑社工访视频率不足 社会局喊冤回应

高雄市大社区7日传出儿虐案,对于社工的访视频率,高雄市社会局(见图)9日提出说明。(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7日传出儿虐案,有媒体质疑高雄市社会局对弱势家庭的访视次数不足,社会局今(9)日说,从去年七月获报以来,至今年10月29日止,共访视17次,电访12次,其中今年3至10月访视8次,电访8次,社工访视频率符合卫福部规定。

高雄近年来屡传儿虐案,社会局说,因为媒体、大众对此案的关心,因此今日再度提出说明访视频率。社会局于今年3月通报访视此件儿虐案时未见伤势,且通报人表示属于听闻,也未亲见伤势,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故未成案,持续提供服务也没有发现异常。

社会局说,发生儿虐憾事是社工人员最不乐见的,此案后续将列入教材,对于伤痕判断联合医疗专业再提升敏感度;由于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社会局主动对其家人提出独立告诉,确保儿童权益。此案两名被告包含孩童的母亲与父亲。

桥头地检署日前侦办此儿虐案,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孩童的生母吴女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及刑法第277条第2项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案件,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吴女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证人、湮灭证据及逃亡之虞,向桥头地院声押获准。至于其孩童的生父知道生母打小孩而不制止或通报,同列伤害致死被告,以5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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