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钢要求马坚勇三日内承诺撤资光微半导体 否则将依法追究
台钢召开记者会要求光洋科原董事长马坚勇三日内承诺撤资光微半导体。图/台钢提供
光洋科公司股东台湾钢铁董事长王炯棻今(2)日召开记者会,依据公司法第194条行使股东制止请求权,要求马坚勇于三日内承诺撤资宁波光微半导体,否则将依法追究。
光洋科今年初透过子公司投资光微半导体材料(宁波)有限公司(简称光微半导体),成为光洋科股权之争新攻防要点。
经台钢调查发现,光微半导体系于今年11月于宁波共青团主办的【宁波青年创新创业板】上挂牌,凡于该平台挂牌,必须由共青团团委、青联、青企协审核推荐并签章,据此,台钢委任的恒达法律事务所律师陈绪承于记者会上表示,马坚勇以光洋科公司子公司投资共青团扶植的企业,于共青团主办的交易平台挂牌,登记「挂牌项目亮点」,摆明是要「打破(中国)国内超高纯电子专用材料制备、加工技术等被国外(美、日)寡头垄断的格局。」陈绪承强调,此举已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1条之政治合作,未经主管机关事先许可,已属违法。
另针对马坚勇日前召开记者会提及的「入股光微半导体是为了稳固上游高级铜材料第二货源,光微半导体具有铜矿冶炼和化学提纯能力」,台钢另一委任律师赖中强也引述11月2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办公室新闻》报导做出反驳。
赖中强表示,报导中指出,光微半导体目前生产的超纯溅射靶材已通过光洋应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台积电3nm供应链并完成工艺终试测试,并将进入3nm批量化供应阶段。其储备客户有中芯国际、华力微电子等行业龙头企业,显示光微半导体并非只是光洋科的原料供应商,而是要替光洋科「代工」,光微半导体亦将投入3奈米超纯溅射靶材产业,成为光洋科的竞争对手,光微半导体是通过光洋科进入台积电3奈米供应链并完成工艺终试测试,光洋科投资光微半导体,似有违背光洋科公司利益之嫌。
赖中强强调,中国溅射靶材龙头大厂江丰电子至今仅具备匹配7奈米及5奈米技术节点的能力,其他中国厂商并无3奈米制程的技术能力;光洋科花了11年的长期努力,才切入台积电3奈米供应链,如今却要将此成果轻易奉送给成立不满一年的光微半导体!此决定不仅为公司扶植竞争对手,在美中贸易战全球供应链重组之际,更可能因而伤害客户及品牌厂对光洋科的信任。
赖中强重申,根据公司法第194条规定:「董事会决议,为违反法令或章程之行为时,继续一年以上持有股份之股东,得请求董事会停止其行为」,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1127号民事判决并认为制止请求权之对象不以董事会为限,尚包括违法行为之董事。据此,王炯棻要求马坚勇停止此投资决定,并在三日内承诺撤资,且不得有任何技术移转、协助取得客户认证及协助开拓市场业务等行为,否则必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