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产后护理机构被控照护不周 卫生局:查有违法依法查办

▲台南市议员林燕祝踢爆,台南市东区某产后护理之家被家长指控照护不周,导致刚出生不到两周的男婴胸骨凹陷、呼吸急促血氧偏低,送医一度发出病危通知。(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近期接获民众及议员反应某产后护理之家接连发生新生儿紧急就医事件,疑有不当照护之情事,卫生局邀集社会局、警察局及法制处等相关单位,会同照护与感染管制专家,多次无预警至该机构稽查,并调阅相关监视录影进行调查,结果确有违法,卫生局将依法查办。

卫生局指出,15日召开专家审查会议,由医疗、护理及法律领域专家,以及本府社会局与警察局代表,共同就调查结果提出讨论,审查结果,该产后护理之家涉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护理人员法」及「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后续将依法处办。

卫生局说,相关违规事项如下:一、为加强监控与早期侦测传染病群聚事件,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规定,人口密集机构须即时通报疑似传染病案例(如上呼吸道感染、持续咳嗽3周、每日腹泻3次以上、不明原因发烧、疥疮等症状)。然而,经卫生局于11月11日进行无预警稽查,发现该机构未于24小时内将不明原因发烧新生儿依规定通报至「人口密集机构传染病监视作业系统」,已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3条,卫生局将依第69条规定,对该机构裁处新台币5万元罚锾。

二、此外,经检视该机构婴儿室监视画面后,发现护理人员涉有不当照护行为,涉违反护理人员法第35条。本局后续将依行政程序法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意见陈述,针对违法人员可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若情节重大,将废止执业执照;对该产后护理机构亦将追究其督导不周未善尽照护之责。

三、该机构使用之定型化契约涉违反中央公告的相关规定,卫生局将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1条,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可按次处罚。

卫生局强调,该局捍卫新生儿健康权益,落实执行相关法规,确保产后护理机构照护品质。同时,也将强化机构稽查与监督机制,让产妇及新生儿能安心接受服务,共同营造安全且信任的照护环境。

据了解,台南市议员林燕祝11月7日踢爆,东区某产后护理之家被家长指控照护不周,导致刚出生不到两周的男婴胸骨凹陷、呼吸急促血氧偏低,送医急救一度发出病危通知,父亲至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协助保留监视器画面未果,业者说监视器画面已不见,让本案成罗生门,她痛批市府缺乏同理心,请黄伟哲市长公布不良业者名称。

林燕祝议员说,男婴的母亲拖着还在坐月子的虚弱身体来向她陈情,上个月1日入住这家位于东区的产后护理之家,却在10日上午8时左右突然接到院方的通知,表示男婴呼吸急促、血氧浓度低需要紧急送医,到院后医院诊断为呼吸喘与肺炎,并发出病危通知,母亲怀疑是因为呛奶所导致,住进加护病房9天。男婴现在虽然已出院,情况仍有待观察,母亲说至今忘不了接到电话当下搭上救护车的那种恐慌与无助,还有孩子全身插满管戴着氧气罩的画面,感到非常的自责,她什么都不要求,只要孩子健康平安。

林燕祝要求,台南市政府局处往后对于处理这种孩童案件,订定SOP标准作业流程,才不会导致局处受理案件互踢皮球,她也要求警察局、卫生局、社会局等相关单位于两周内就各自调查结果做出说明,也请黄伟哲市长必须公布这些不良业者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