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酒友互毆一人隔天沒醒來 屋主與證人所述不符裁押
台南51岁史姓男子前晚前往55岁谢姓屋主住处饮酒,酒后口角争执,双方徒手互殴,史男酒后在屋内昏睡,昨天一早谢妻发现史男已无呼吸心跳且身体冰冷,警方发现死者头部有多处瘀伤及出血状况,将谢男涉伤害致死罪送办,经检方晚间声押,台南地院上午裁押禁见。
台南地院指出,经法官讯问后,谢男虽否认犯行,但有相关卷证可佐,认他涉犯伤害致死罪嫌疑重大。且谢男就本案相关细节与证人所述不符,且待未到案证人到案厘清。
台南地院认为,谢男倘成立犯罪,刑责甚重,他串证、灭证以脱免刑责可能性极高、动机也强烈,倘予谢男交保在外,与证人间尚有借由各种隐蔽手段联络本案案情的可能,对后续侦查结果即产生重大影响,有事实足认谢男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台南地院表示,谢男所涉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相当理由认他面对刑责时,有逃亡及灭证之高度可能,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法官认谢男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无从以其他强制处分取代之,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他自1月5日起予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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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警方昨依涉伤害致死罪将谢男送办,经检方晚间声押后,台南地院今上午裁押禁见。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