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郭再欽交保 廠商及員工3人「供述有出入」裁押禁見

台南检调侦办光电弊案,追查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与光电工程厂商涉以不实土地买卖资料向银行超贷,检方依违反银行法等传唤郭再钦等人,郭及张姓厂商分以30、10万交保外,声押蔡姓厂商及其员工共3人,台南地院认蔡等3人涉嫌重大且有串供及灭证之虞均裁押且禁见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两名蔡姓厂商犯罪事实,有羁押声请书所载证据及理由可佐,足认2人涉犯公司法未缴纳股款罪、商业会计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利用不正方法致使财务报表生不实结果罪,以及刑法登载不实罪、税捐稽征法帮助逃漏税捐及逃漏税捐罪、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罪、行使伪造私文书罪、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银行法诈欺银行且因犯罪获取财物达新台币1亿元以上等罪嫌犯罪嫌疑均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2厂商具备在国外长期生活经济能力与条件,且他们所犯银行法罪嫌并非轻罪,衡诸重罪具逃亡高度可能,依客观社会通念合理判断,他们畏罪逃亡规避审判程序可能性甚高,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

且2人与陈姓员工供述互有出入,且本案案情复杂,尚待厘清,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此外,该公司陈姓员工涉犯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税捐稽征法帮助逃漏税捐、逃漏税捐罪,以及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且陈姓员工与其雇主,3人供述互有出入,且本案案情复杂,尚待厘清,足认有事实认陈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台南地院晚间认蔡姓厂商及员工等3人涉嫌重大且有串供及灭证之虞均裁押且禁见通信。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