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乱象 排黑条款管不到

(图/本报系资料照)

民进党「台南演义」再起,这次台南市议会议长的角逐,由郭再钦力挺的邱莉莉对决从民进党脱党的郭信良,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则公开表示「议会不该成为郭再钦或郭信良的禁脔」,言下之意两「郭」都不是好人。

民进党大败后,想拿「排黑」洗形象。从宪政理论上说,「更生人」也是中华民国公民,也有选举权跟被选举权;而在实务上,存在灰色空间的经营者,借由选举时出钱出力,与政治人物建立某种程度的共生关系,这是过去不分党派的共业。

现在行政院要推出「选罢法排黑条款」,说有四大类型前科者,终身不得参选云云,其实是出于政治动机,谁敢反对谁就是「黑道同路人」;而国民党则反过来加码,不但公职,党职也不能有黑道,看民进党敢不敢跟。

说实在,只针对公职候选人「排黑」,充其量只是「锯箭法」。要讨论「黑金」,必须要先定义「黑金」,是只要有前科就是「黑道」,还是有继续作奸犯科的才是「黑道」。

根据监察院纠正文,郭再钦经营的明祥馨企业,在2011年4月取得再利用机构资格后,屡屡违规将炉碴置于厂外空地,而台南市府坐视不管,迄2015年间仍未能详查该公司将炉碴填埋于学甲区多笔土地。甚至直到2019年4月25日,台南市府环保局接获里长陈情大湾段农地填埋炉碴案件时,还未积极办理。

郭再钦身无公职,为什么能够得到台南市府如此的「礼遇」?当然跟他与权力的友好脱不了关系;而再严格的选罢法排黑条款,也影响不到「郭再钦们」。因此就算在台面上禁止了黑道,躲在「白道」后面的黑道如何防范,这才是台湾民主真正的难题。

经济学说:「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只要存在灰色空间需要公权力的庇护,政治人物用权力换取利益的诱因就会永远存在,「黑道」只是介面之一,而不是权力者不法的必要条件。现在民进党把焦点放在「黑道」、「前科」,其实是把注意力转移到很表面的地方,而忽略本质的问题。

民主的权力制衡,原本的设计是,就算行政权有庇护不法的情事,理论上司法可以挺身而出,监察院可以纠举弹劾,媒体可以评论监督。但这些制衡机制存在的前提是,「独立」机关要够「独立」才行。否则瓜田李下,虽至公亦不公,虽无私亦有私,外界无从得知有没有政治动机。

民进党在台南完全执政,台南市议长之争,本质上是民进党内部派系的竞争,但这个内部竞争却连动着检察权、监察权、媒体、中执委、中评会,这才是最让人忧心之处。

林飞帆说「台南乱象是集体乡愿忍让的结果」,这不在话下,但也只是一种选择性的道德勇气。林飞帆真正应该呼吁的,是如何确保司法的中立,检察的中立,监察院的中立,NCC的中立,然后才能够真正重建政府的被信任度。(作者为自由撰稿者)